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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号外号外】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正式施行啦!

发表于2016-03-30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

异地贷款正式施行

 

 

[摘要] 3月28日,《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规程(试行)》发布。



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扩大公积金贷款制度惠及面,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的需求,西安市3月28日正式发布了《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贷款对象

1. 购买西安市区域内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缴存职工。

2.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缴存职工在其他城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房屋购买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哪些人可以申请?

 

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异地贷款:

(一)申请人或配偶具有西安地区户口(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或配偶在西安地区长期工作或居住的(需提供一年以上西安地区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或持有西安地区居住证)。

 



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呢?

 

1.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正常;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3.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不超过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贷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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